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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律师事务所为你讲解一下关于劳动法基本法律常识:
1.什么是劳动合同?
答:劳动合同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签订的书面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2.什么是集体合同?
答: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的书面协议;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也可就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订立专项集体合同。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
3.订立集体合同有什么程序要求?
答: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若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具体程序为:
经集体协商达成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交用人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者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出席,并经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代表过半数或者全体职工过半数同意通过。集体合同草案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未获通过的,劳动者一方应当提出修改方案,重新协商。重新协商达成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再次提交讨论和表决。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用人单位应当自集体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全体职工公布集体合同文本。
4.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有什么法律效力?
答: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较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5.什么是劳务派遣?
答: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务派遣合同后,将该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所属的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从事劳动的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在这种特殊用工形式下,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但不直接用工,即不直接管理和指挥劳动者从事劳动;用工单位直接管理和指挥劳动者从事劳动,但是与劳动者之间不建立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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